您好,欢迎来到 王继平 律师个人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西安离婚律师 > 女博士起诉丈夫讨女儿抚养费 称其抛妻弃女

联系我们

  • 姓名:王继平
  • 手机:13772172229
  • 邮箱:609114770@qq.com
  • 证号:16101200410396345
  • 律所:陕西若定律师事务所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风城五路与未央路十字东北角海棠花园四楼

女博士起诉丈夫讨女儿抚养费 称其抛妻弃女

文章来源:西安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xalhlawer.com/   时间:2016-11-03 17:11:46

分享到:0

1982年出生的小王是安徽大学聘用老师,目前在南京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今年6月以来,小王接连在西祠胡同、新浪微博上曝光丈夫古某“抛妻弃女,胁迫妻子离婚,拒付女儿抚养费,甚至冒充单身公然上珍爱网征婚”。因无法承受学业、经济双重压力,无力独自抚养女儿,日前,小王代表女儿提起诉讼,要求古某履行父亲义务,按月支付抚养费。记者了解到,栖霞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将于8月13日开庭。这可能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南京首起婚内索要抚养费的案件。

网络爆料

  女博士曝丈夫抛妻弃女 她带着10个月大的女儿在外租房住

  “听朋友描述她老公怎么照顾宝宝,心疼宝宝。想到女儿,真的好心酸。”7月31日,小王又在新浪微博上伤感了。博友们对她的心酸内容并不陌生,纷纷出言安慰。从今年6月开始,小王几乎每天都在新浪微博和西祠胡同等网站感慨自己不幸的婚姻。

  小王在网帖中说,自己3年前来南京大学攻读博士学位,2010年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古某,交往半年后领证结婚。婚前感情很好,婚后,因为古某没有兑现从常州跳槽回南京的承诺,反而跳去外省,感情开始发生变化。古某常常一个多月才回南京一次,她一直住在学校宿舍,直到2011年1月才搬回婚房与公婆同住。怀孕期间,因为公婆难相处,经常发生矛盾。更揪心的是,在此期间,她发现古某有出轨迹象。

  “为了肚中的孩子,我原谅了他,可是孩子出生后,他却变本加厉,我的处境更加难过。”小王告诉网友,女儿出生后,重男轻女的公婆很不高兴,只带了几个月就不耐烦了,自己只好请母亲来南京帮忙。但公婆不让母亲进门,争执之际,古某提出折中办法:出去租房住,他也搬过去。没想到古某只租了一套40多平方米的小公寓,根本不够三个大人和一个孩子住。古某以此为由将母女俩扔在外面,不闻不问。

求助媒体

  她说自己没法保护女儿 但还指望丈夫的回归

  网络施压持续了一段时间,并没有奏效。现在,小王仍跟女儿住在丹凤街的出租屋里。前天,小王拨打了扬子晚报新闻热线寻求帮助。见面后,她给记者看了学生证和租房合同。

  这个初为人母的女博士面容苍白,脸上写满了疲惫和愁苦。记者问她为何要发帖曝光家事,她说实在是男方太过分,自己没有办法保护女儿,才迫不得已闹到网上。

  “他一直跟我提离婚,我说你先把孩子抚养费付了,然后我们再谈离不离,他不肯,说答应离婚才给抚养费。”说到这,小王愈加气愤,“你说他是不是太过分?就算夫妻感情出了问题,他作为父亲也不能不管女儿啊!”

  小王告诉记者,她每个月只能从安徽大学拿2100元基本工资,全部花在女儿身上都不够,不得不求助父母和信用卡。

  尽管在网上发了无数“控诉帖”,尽管称自己伤透了心,时至今日,小王还是没有下定决心离婚,她说,不想女儿这么小就没有父亲,她还指望着古某有回归家庭的可能,想要继续强撑这段婚姻。

诉诸法律

  无力独自抚养女儿 打官司索要婚内抚养费

  但在学业和经济双重压力下,小王越来越觉得独自抚养女儿实在力不从心。“当务之急,要解决女儿抚养费的问题。”抱着这个念头,小王向媒体求助,并且尝试采取法律措施。她向律师咨询得知,“不离婚就不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说根本不成立,按照去年8月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婚姻存续期内,一方拒不履行子女抚养义务,另一方完全可以代表孩子诉诸法律。

  数日前,小王代表女儿将古某告到了法院,要求古某履行父亲义务,按月支付女儿的抚养费。记者了解到,栖霞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将于8月13日开庭审理。古某在浙江工作,小王委托律师通过调查取证获取了古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显示古某税后月薪为2.5万元。依照相关法律,父母一方按照月工资的20%-30%支付孩子抚养费为宜。小王跟律师商量后,决定按上限30%主张,这样算下来,就是每月7500元。之所以按上限主张,是考虑到古某对婚姻存在较大过错,一定程度上对他加以惩戒。

男方态度

  记者多次联系 男方未就此事回应

  古某是否已经接到法院传票,对于妻子小王在网上发布的对其不利的内容,有没有需要回应或解释的?抱着这样的疑问,记者拨通了古某的电话。电话接通后,记者先表明了身份,古某显得很诧异,当记者说明来电缘由后,他或一言不发,或称信号不好挂断了电话,接连几次都是如此。对于记者发去的消息也无任何回应。

  记者顺着小王的微博找到古某家人的微博,并留言询问,也没有任何回复。古某家人为数不多的微博中,透露了这样一个信息:事情并不都如小王所述。但真相到底如何,其也没有透露。

  可以肯定的是,古某至今没有提起离婚诉讼。事实上,他即使起诉,法院也不会判离,按照婚姻法,女方在哺乳期内,男方起诉离婚不予支持。

法规链接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明确:

婚内可主张抚养费

  给予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一般都是夫妻离婚以后才实施的。据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磊介绍,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前,法学界对于婚内能否主张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夫妻没离婚财产共有,如果判决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执行时就会遭遇尴尬。基于这个原因,以往,有些法院并不支持还没离婚的夫妻代表孩子主张抚养费。而现实中,如果一方常年在外,钱不归家,另一方辛苦带孩子,无法维持生活,这样判就会导致不公平。

  2011年8月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结束了这一争议,其中第三条明确指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咨询热线:
13772172229

扫扫有惊喜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