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 王继平 律师个人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西安离婚律师 > 婚前房产升值离婚时怎么分

联系我们

  • 姓名:王继平
  • 手机:13772172229
  • 邮箱:609114770@qq.com
  • 证号:16101200410396345
  • 律所:陕西若定律师事务所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风城五路与未央路十字东北角海棠花园四楼

婚前房产升值离婚时怎么分

文章来源:西安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xalhlawer.com/   时间:2014-10-17 11:10:57

分享到:0

    婚前房产升值离婚时怎么分  合肥9月8日电,安徽省池州市一离婚纠纷案日前经法院判决,婚前的房产婚后升值部分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小军与小敏于2002年7月结婚,双方婚后感情不和,长期分居生活,遂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现居住的住房升值部分是否为共同财产各执一词,女方认为该住房于婚姻存续期间升值,应作为夫妻共同收入进行分割。男方则坚持,该房产归其所有,升值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认为,该房产系男方于2002年5月购买,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虽然该住房于婚姻存续期间有大幅度升值,但升值部分作为夫妻共同收入没有法律依据,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律咨询热线:
13772172229

扫扫有惊喜

微信扫一扫!